電話儲值卡實名登記條款及細則
 
 
中國移動香港(「中移香港」)電話儲值卡(「儲值卡」)實名登記條款及細則(「本條款及細則」)

 

1. 本條款及細則適用於所有提供香港本地通訊服務之儲值卡,包括:中國移動香港儲值卡、5G MySim、鴨聊佳儲值卡、Rekanan 儲值卡、Kabayan 儲值卡、MyFriend儲值卡及 Simplifly;所有儲值卡同時受《合約 (一般) 電訊服務及購買手機條款及條件》約束。

2. 《電訊(登記用戶識別卡)規例》(「《規例》」)已於 2021 年 9 月 1 日生效。按照《規例》要求,儲值卡用戶須向所屬電訊服務營辦商完成辦理實名登記手續,方可啟用或繼續使用儲值卡服務。

3. 《規例》將按階段實施:

4. 中移香港將為原有儲值卡用戶提供預先辦理實名登記的服務, 以供用戶自願在 2023 年 2 月 23 日或之前在中移香港的儲值卡實名登記網頁或 MyLink 流動應用程式登記儲值卡。

5. 用戶登記儲值卡時,必須遵從《規例》要求並提供真實及準確的登記資料,包括但不限於:

6. 中移香港會核實用戶所提交的登記資料。如用戶所提交的登記資料未能符合《規例》列明的要求,或所提交的登記資料存有不完整、矛盾、錯誤及/或誤導之嫌,中移香港將按《規例》要求拒絕客戶的登記申請,並要求用戶於指定時間內重新提交登記資料。

7. 如用戶提交虛假及/或具有誤導性的登記資料,或須負上法律責任。中移香港概不承擔任何責任。

8. 如用戶未能在法定限期前完成登記、在中移香港指定的時限內重新補交登記資料或不通過核實而被暫停儲值卡服務或取消儲值卡登記,中移香港將不會另行通知並不會因此作出任何賠償或承擔任何責任。

9. 按照《規例》,每名個人用戶最多可向每間電訊服務營辦商登記 10 張儲值卡,而企業用戶最多可向每間電訊服務營辦商登記 25 張儲值卡。

10. 中移香港嚴格遵照《規例》、《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第 486 章)及中移香港的《私隱政策聲明》向用戶收集儲值卡用戶資料。所收集之儲值卡用戶資料將儲存於中移香港的系統及數據庫,並備存紀錄直至該儲值卡取消登記後 12 個月。

11. 本條款及細則的中文版和英文版如有抵觸,概以中文版為準。